最近,我向一位朋友表達了我的保留意見,即收養其中一隻飢餓的小貓急需有人照顧它們,因為我擔心在我的小地方生活最終會很慘(一間臥室,一個洗手間和一間臥室)。連接它們的走廊,還有一個小廚房。她的觀點是我想得太多,將自己的想法和憂慮投射到其他人身上,以他們的感受為理所當然,這是不合邏輯的。
她堅持認為對於正在掙扎求生的飢餓小貓,無論它多麼小,都比死掉更值得,因此,我應該採用它。後來,如果我意識到由於將其限制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內而確實感到痛苦不堪,那麼我可以尋找解決方案。無論如何,當這個特殊問題真正出現時,我應該面對它,並且它也不應阻止我做我認為正確的事情;
但是,我自己的思路使我相信,當小貓的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並且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滿足時,讓小貓感到在一個狹小的地方痛苦是不可避免的生存的緊迫壓力將停止。因此,由於我不會很快搬到更大的房子裡,所以當我事先知道我不能為它提供長期的幸福生活手段時,領養小貓是不合邏輯的。 / p>
我想問的是我的朋友是否正確。如果替代方案是讓它自己放牧並可能餓死,那麼收養小貓而不能提供必要的空間使它過舒適的生活是一件負責任的事情嗎?面對飢餓的小貓經過一定時間後,在狹小的地方生活會不會很痛苦?